嗔又作嗔怒、嗔恚等,指仇視、怨恨和損害他人的心理。
《大乘五蘊論》中說:“雲何為嗔?謂于有情樂作損害為性。”《成唯識論》中則說:“嗔者,于苦、苦具,憎恚為性,能障無嗔,不安穩性,惡行所依為業。” 嗔是佛教所說的根本煩惱之一,與貪和癡一起被稱為“三毒”。
嗔的產生與作用與貪正好相反。貪是由對事物的喜好而產生無厭足地追求、占有的心理欲望,嗔卻是由對衆生或事物的厭惡而產生憤恨、惱怒的心理和情緒。
佛教認為對違背自己心願的他人或他事物生起怨恨之情,會使衆生身心產生熱惱、不安等精神作用,對佛道之修行是十分有害的。因而佛教把嗔看作是修行的大敵。對佛教修行所言是這樣,如果是對他人或社會而言,則嗔的危害更大。
因嗔怒他人而起仇恨之心,便會發生爭鬥,或導致互相殘殺,輕者危害一家一村,重則使整個社會,乃致使整個國家陷入災難,因而《大智度論》卷十四中說,嗔恚是三毒中最重的、其咎最深,也是各種心病中最難治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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