佛陀曾說:「仔細聽我說,比丘們,你們必須不執著任何的法!」
這 "法" 是 什 麼 呢 ?
一 切 事 物 都 是 法 , 無 一 事 物 不 是 法 。
"愛" 和 "恨" 是法,"快樂" 和 "痛苦" 是法,"喜歡" 和 "不喜歡" 是法。
所有這些事物,無論是重要或卑微,都是法!
當我們修習佛法,當我們瞭解了佛法,我們就能放下。
於是,我們便能與佛陀「不執著任何一法」的教法相符合了。
在我們心中生起的一切狀況,所有我們心靈的狀況,我們身體的狀況,都是在「變化」的狀態中;佛陀曾經告誡莫去執取這當中的任何一個。
他教導弟子們,修行是為了能從一切的情況中「分離」開來,而不是為了去執著任何狀況。
---阿姜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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