菩薩初發心修學佛法,以發願為成佛根本。願有通別之分;通願就是四弘誓願,是每一位學佛者都應發的。別願如觀音菩薩十二大願、阿彌陀佛四十八願等,是學佛者個別而發的。願是凡夫趨向佛果之動力,若沒有願,所修一切皆不能圓滿成就。所以修學佛法首先要立願,由願起行,依行而可得證,行至目的時,願也就圓滿成就了。
菩薩發四弘願,是緣四諦而發,因為發此願時心量廣大,所以稱為弘誓。
第一緣苦諦,因六道衆生,沉淪生死,受無量苦,所以發「衆生無邊誓願度」之願,來度化一切衆生,願一切衆生皆離六道之苦。
第二緣集諦,衆生與我之所以有種種苦,皆因無始以來,積集煩惱,所以發「煩惱無盡誓願斷」之願,拔除一切煩惱得涅盤樂。
第三緣道諦,菩薩既發衆生無邊誓願度之願,然而衆生根性不一,因此對修道途程中的種種法門,都應該修學,所以發「法門無量誓願學」之願,以備作為度無邊衆生之基本。
第四緣滅諦,菩薩發心以成佛為目的,因此對于清靜涅槃佛果菩提,發「佛道無上誓願成」以期克證、圓成目標。所以凡是修菩薩道的,皆依此四弘誓願,作為自利利他的啟導。
文章来源:釋迦牟尼佛(圖片)社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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