Wednesday 3 February 2016

【重貲財,薄父母,不成人子】

重視錢財,刻薄了父母,甚至連父母都不照顧,那根本就不配當人家的子女。所以剛剛我們告訴大家,德是本,孝是本,財是什麼?枝末。

「重貲財,薄父母」,就【本末倒置】。那是什麼?連做人的根本都沒有了,那哪有天地還能容我們,不被老天爺給收回去了?所以大家有沒有發現現在翻開報紙,被雷劈的例子愈來愈多,因為現在人都不懂孝了。真懂孝的人傾家蕩產都要救父母;不懂孝的,重錢財,哪怕他很有錢,還拋棄父母。
  
有個清朝的例子,乾隆時代湖州南潯鎮,有個兒子賭博欠了錢,向他母親要錢,他母親已經沒錢了,他說,妳身上這個衣服可以當,還可以拿到一些錢。母親也很無奈,她說,那這件衣服,我到你姐姐家再脫給你。兒子怕拿不到,跟母親坐船過河。結果母親心裡想:我下了岸再脫給你。母親要下船,這兒子覺得怕母親不給他,就扯那個衣服不讓他母親下船,一定要脫掉外套讓她去當,就在那裡扯的時候,他把母親推下河去了,結果母親就淹死了。他就回家。
 
回到家對他太太講,太太,妳給我找一個大的缸。他太太也不知道他找缸幹什麼?那個米缸,很大的缸。結果他太太去拿那個缸,就聽到雷聲在響,結果那個缸拿給先生,就去忙了。沒一會,一回頭,他先生不見了,把那個缸打開,她先生已經死在缸裡面,而且血肉模糊,頭不見了。她嚇死了,趕緊找鄰居。鄰居一來一看,說,連頭都不見了,是不是妳謀害妳的丈夫?就把他的太太要帶到官府去,結果要帶去到官府,還是要過河。一過河到了一個地方,這個船卡住了。一卡住一看,有個屍體在那裡,就是老母親的屍體。

結果把他老母親撈上來,這個母親手上拿著兒子的頭。那個缸裡面頭不見了,那個頭到了河裡面,就在他母親的手上。所以這個是上天的懲罰。這就發生在離我們不遠,差不多兩百多年前的一個例子而已,所以【不孝父母這是世間最大的罪過】。

所以《孝經》裡面說,「五刑之屬三千,而罪莫大於不孝。」

古代非常嚴重的罪分五種,而且這五種裡面有三千條,都是要判重罪的,而這三千條裡面,最重的一條就是不孝。所以這兩句經文深刻讓我們感覺孝順為齊家之本,一定要以自己的身教,把這個家道傳下去。

恭摘自《朱子治家格言》學習分享(第三集)07-049-00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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